我买了一串珍珠项链和一枚珍珠吊坠。我因而如饥似渴的戴上,斟酌再三,留下了一枚珍珠吊坠,退掉了这整串珍珠项链。
这弃取之间,藏着我对美的一种理解和钻营——我喜欢那种收敛的、耐人寻味的、在不经意间一闪而过的荣耀。
我仔细观察那枚幼吊坠:一颗圆润的白珍珠端居中央,周围镶一圈细密的金属幼星星,每个星星都有发光的棱角,泛着温润的光泽。它们不打劫主角的风头,只是安静地、精彩地,把那颗珍珠托举出来,那颗镶嵌中央的大珍珠,享受着多星捧月待遇。配一条极细的银色链子,挂在颈间,远远看去,险些感触不到链子的存在。只有那颗珍珠,像一颗凝固的露水,静静地址缀着颈胸的最佳地位,闪着荣耀。
我喜欢这种感触。它不张扬,不喧闹,只是在低头或侧身的某个瞬间,有一抹柔和的光泽倏忽而过。像一首诗里的留白,像一段朗诵里恰到益处的搁浅,不措辞,却意味深长。
而那串珍珠项链,颗颗纯圆,光泽逼人,戴在颈间,像一个鲜明的宣言。不用建饰,没有延长感,圆满满的挂在颈项前:自己像个展示珍珠的架子。再仔细观察:那珍珠又大、又圆、光泽刺眼;一个挨一个,满满得没有间隙,让人透不外气。这不是装点,是展示珍珠。
美,是恰到益处,是天然,是舒服。这是我的审美观,更是我对自己性命状态简直认。
我喜欢文字,酷爱朗诵,欣喜了会哼唱歌曲。为了钻营一篇朗诵的极致,我能够花上几天、十几天,甚者几个月功夫,去咬文嚼字地揣磨文章的内涵,去斟酌每一个字、每一个词的沉量,不允许有一点瑕疵存在。我去寻找符合的布景音乐,让旋律在文字的背面轻轻托举;我把每个字音校准,读到最鼓满、最妥帖的那一个刻度。在我看来,文学文章是躺着的艺术,当它被朗诵赋予声音,便站起来了,造成浮雕,造成血肉饱满的、在世的艺术。
其实这份诵读背后的功夫,旁人不定看得见。有人以为声音好,朗诵便好?晌抑,要声情并茂地托起一篇文章,靠的是踏踏实实地坐下来,安静下来,探索那个旁人看不见的内核。
一枚吊坠的选择,和一篇朗诵的打磨,其实是一个路理。都是远离喧哗,默默雕刻,回绝那些“看上去很好”的直白。都是在钻营一种收敛的、留白的、必要细细品尝能力发觉的美。都是在用极致的安静,去支持最终那一闪而过的、精明的荣耀。
艺术不能解决现实问题,但它能解决感情。一枚幼幼的吊坠,不能扭转什么,可它戴在颈间的那种妥帖与舒展,那种“我终于找到了自己”的喜悦,会偷偷转化成面对庸常日子的精气神。这精气神,摸不着,看不见,却能在某个疲乏的瞬间,撑你一把,让你有勇气去面对那些难题,甚至让你感触,自己能够所向披靡。
这枚吊坠,对我而言,不再是一件首饰,而是一个幼幼的知音。它懂得收敛的美,懂得留白的妙处,懂得让佩带者成为主角。它那抹不经意间的珠光,刚好照亮了我对高雅的全数设想。
也照亮了我的选择:在肃静中钻营极致,让文章自己发声。